工程训练中心
 
 网站首页  部门概况  工程训练  教学资源  党群工作  规章制度  创新创业学院  设备环境  成果展示  下载中心  服务交流  示范中心  学生天地 
最新公告: · 2021年创新创业实践班报名情况公示    10/12      · 创新创业学院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09/18      · 2021级创新实验班拟录取名单公示    09/06      · 创新创业学院领航181班拟毕业本科专业    08/29      · 江苏海洋大学创新创业学院2021级创新实验班招生简章    07/23
中心规章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规章制度>>中心规章>>正文
工程训练中心安全责任制度
2015-12-24 19:27  

工程训练中心安全责任制度

一、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全面安全工作。

二、中心主管副主任负责中心具体的安全工作,其他副主任协助。

三、各部主任负责本部的安全工作。具体责任如下:

1、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本部管辖的仪器设备的管理,如设专人管理、使用和保养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负责对本部易燃或易爆等物品的管理,如设专人保管和使用,定点存放等。

4、负责对本部的严禁烟火的管理。

5、负责对本部禁止存放与教学无关物品的管理。

6、负责对本部正常教学秩序的管理。未经许可,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教学场所。

7、负责本部防火、防盗的管理。如教育本教学部人员树立安全意识,每日最后离开中心人员要负责

水、电、门窗的安全检查等。

8、负责本部出现紧急事件的处理。如发生事故,应有急救措施,同时保护现场,并即刻报告中心主管主任。

四、电工安全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负责对中心所有电器设备(包括机械设备的电器部分)的电器的安装、维护、保养及检修等。

3、负责对中心选择的各种电器产品的质量把关,如导线规格、熔断器是否与设备容量相符,安装线路时是否同时装好必要的防护装置等。

4、经常检查人易接触的电器金属部分,是否按标准接好保护地线,小型电器工具(电钻、手砂轮等)是否有良好的接地。

五、中心安全责任人:

总负责人:中心主任

负责 人:中心副主任

安全 员:各部主任及电工

六、各级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须有安全记录。

 

关闭窗口

江苏海洋大学工程训练中心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电话:0518-85895301  邮编:2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