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预防和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防火预案
消防工作是一项事关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后,迅速及时地进行灭火扑救,以防火灾事故的扩大和漫延,确保灭火扑救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或减少国家人民生命财产的更大损失 ,特制定本防火预案:
一、报警
1、当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119”台或校保卫处报警(报警电话:88202343),报告着火地点、所燃物品和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并不要挂掉电话,以便随时保持联系。
2、报警后,立即派两名同志到校门口西沣路上迎接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辆及时到达火场,进行抢救和灭火。
3、立即对着火区域切断电源。
二、自救工作
1、立即通知中心领导和有关部门到达着火现场进行协调和指挥灭火。
2、立即组织中心义务消防队到达火场进行扑救和灭火。
3、8小时工作时间内由主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担任临时指挥;8小时以外,主管领导不在时,由在场的职务最高领导担任临时指挥。
4、组织本中心职工分三组同时进行自救工作:
A、第一小组:迅速抢救伤员,立即送往医院,疏散被困人员。
B、第二小组:立即抢救财产,并送到安全地方,同时派专人看管。
C、第三小组:利用各类灭火器材灭火。切记!泡沫灭火器在断电后方可使用。
三、火灾现场保护
1、组织人员保护现场。
2、在保护现场时,要防止死灰复燃。
3、保护现场时,严禁任何人( 包括受灾人)进入火灾现场。
4、现场保护工作直至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解除。
5、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清除、登记及清理工作。
治安案件、设备人身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防范火灾、治安案件,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和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一旦发生火灾,治安案件、设备及人身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应迅速及时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确保灭火工作或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灾害或事故造成更大的损失。
(一)火灾报警或事故报告
发现治安案情或发生设备、人身事故,应立即向校公安处、“110”或“120”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案情或事故扩大。
(二)现场指挥
当发现治安案件或设备人身事故后,中心主管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工作。主管领导出差时,由在场的最高领导担任临时指挥工作。
(三)案发现场和事故现场的保护
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案发现场要保持现场状态,便于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现场保护要在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解除。
(四)事后组织现场清理、登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职工走失、自杀、意外伤害等个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防为主。职工管理,以人为本。训练中心领导要关心群众,深入群众,了解所属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准确把握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尽最大的努力解决个别职工的困难,根据不同的人群,有针对性做好工作,及时教育、沟通、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个体突发事件发生后,中心主管领导层应在最快的时间到达现场,了解具体情况,提出处理办法。涉及到职工家庭私生活问题的,要提出化解意见,避免矛盾激化。职工在外地出现突发事件,应尽可能赶赴现场,来不及赶赴现场时,要与当地有关部门保持联系,掌握情况,提出解决办法。
(三)在处理个体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应准确应用法律条款处理问题要在法律法规充许的范围内,从化解、缩小事件影响的原则出发,避免事态进一步发展,避免酿成更大的甚至群体性事件。
(四)在初步了解个体突发事件的情况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对难以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请示。
(五)主动配合公安执法机关、依法办事,妥善处理个别事件。
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群体突发疾病、聚会、上访、游行、罢工、罢教是影响学校正常运行的重要因素,为此,要加强事先防范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妥善处理好群众敏感的问题,正确引导群众意见的反映方式,掌握流行疾病的防治方法,防止各类邪教的侵蚀毒害,清除网上各种反面言论宣传信息,首先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切实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二)发生群体突发事件后,单位主要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在10分钟内向上级部门汇报。
(三)群众反映的本单位能够解决的问题,应立即进行说服、劝离,并在适合的场合,组织部分代表,听取意见,汇总上报,争取解决,不酿成事态蔓延的结局。
(四)群众反映的需要上级解决的问题,一方面向上级反映,一方面进行说明劝导工作,阻止事态扩大发展,阻止可能暴发的打砸行为。
(五)对个别有意煽动的人员,要向职工明别是非,并配合保卫部门对有关人员采取行动,避免个别人员挑起事端。
(六)单位领导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要充分掌握理解政策,在政策范围内展开工作。
(七)对有预见性的群体事件,部门领导层应高度警觉,避免事件发生。对于偶发的群体事件,应在事后认真总结了解事件真相,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现象再次发生。